IP無處不在

什麼是IP經濟

幾年前聊到做 DinDong(癲噹)的 IP 代理時,我以為 IP 業務只是把這個可愛圖案延伸成更多產品,或作為品牌推廣的合作夥伴。

現在看來當然很膚淺,這個真的對我來說是一個全新的行業。

過去一年,我才真正明白「IP」的廣度與深度——它不只是角色圖案,也不只是商業授權。

DinDong 是 IP,名廚、大學教授、解書人都可能是 IP。

一開始,我對「IP」和「網紅」的了解,界線還很模糊。今天,就讓我們用台灣和香港的案例,聊清楚什麼是 IP,以及它和網紅的真正差別。

什麼是 IP?

IP 是 Intellectual Property(智慧財產) 的縮寫,

在品牌與內容產業的語境中,代表「能被長期經營、跨媒體延伸、並且具備商業變現能力的內容資產」。

它可以是:

  • 虛構角色:例如 DinDong、Hello Kitty
  • 個人化品牌:如志祺七七、詹宏志
  • 內容或作品品牌:如 100毛、誠品
  • 專業形象:如名廚、運動員、作家、導演

關鍵在於:

  1. 可被授權(Licensable)
  2. 能跨平台傳播(Transmedia)
  3. 具持續價值(Evergreen Value)

回到沒有短影音的年代

十多年前,我們的內容舞台是部落格、Facebook 粉專、微博,更早甚至是討論區與 BBS。

當時的創作者被稱為部落客、專欄作家、意見領袖(KOL),主要靠廣告與贊助變現。

台灣代表:彎彎、宅女小紅、阿滴英文、蔡康永

香港代表:飲食男女/壹傳媒一眾專欄作家、100毛

直播與短影音的浪潮

直播帶起了一波以互動和娛樂為主的網紅經濟,短影音(TikTok、YouTube Shorts、IG Reels)則催生了許多可長期經營的「大IP」。

直播階段

  • 台灣:黃大謙(互動型直播)
  • 香港:林芊妤 Coffee Lam(健身 → 品牌延伸)

短影音 / 系列內容階段

  • 台灣:志祺七七、自說自話的總裁(知識內容)、HowHow(喜劇)、滴妹(飲料品牌延伸)
  • 香港:100毛(跨媒體)、Dear Jane(音樂 IP)、阿田食堂(飲食內容)

為什麼台港企業更應該做 IP,而非只做網紅?

台灣與香港市場規模到底有限,短期流量很快觸頂。

網紅的價值來自個人熱度,容易因演算法改變、熱度下降或形象受損而大幅縮水。

IP 則不同,它是可長期經營、跨平台、跨世代的資產:

台灣:文創角色出海、飲食品牌跨界,突破本地市場限制

香港:傳統品牌年輕化、專業內容多媒體化,進軍國際授權市場

簡單來說:

網紅是短跑,IP 是長跑。

在台港這種市場,唯有長跑才能跑得遠、跑得穩如果你正在經營品牌,不論是公司還是個人,可能先想 如何建立IP 再談如何刺激流量,你的品牌價值才可能比追熱度更長久。